神的恢復與創造 - 第二天 - 神將光暗分開並創造空氣 - 2

經節:

所以你們若與基督一同復活,就當尋求在上面的事,你們要思念在上面的事,不要思念在地上的事。(西三12。)


第二天神將光暗分開,並創造空氣

從創世記一章中看見神進一步的創造,是藉著神的說話。神說的第一句話是:『要有光。』於是就有了光。神看光是好的,就把光暗分開了。神稱光為晝,稱暗為夜。這是神第一日的創造,神使光來了,並且光暗分開了。

神又說,『諸水之間要有空氣,將水分為上下。』於是神造出空氣,這是神第二日的創造。

神創造空氣包圍地,使地能產生生命。(創一48。) 若是沒有大氣,地球就會像月球一樣, 不可能生出生命。任何一種生命的生長,光和空氣是不可或缺的條件。在神進一步的創造中,神首先藉著說話,使光來了,神又使光和黑暗分開。接著,神造空氣,並將空氣以上的水,和空氣以下的水分開。空氣以下的水,代表屬地的事,空氣以上的 水,代表屬天的事。

這就像我們得救以前,裡面是黑暗的。然而當我們得救以後,不只光進來了,空氣也進來了。這空氣進到我們裡面,將屬天的事和屬地的事分開,把神 所悅納上面的事,和祂所不悅納下面的事分開。很多事情並不是黑暗的,但卻是屬地的。 我們需要藉著喫喝主的話,將我們裡面屬天的事和屬地的事分開,聖的事與俗的事分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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